【陳宇軒╱台中報導】中輟屋產權不清,即便自力造屋仍可能面臨拆屋還地的命運。台中市荔枝園社區住戶昨控訴,因建設公司倒閉、土地不斷易主,住了33年的老屋被強行拆除,高齡84歲住戶直呼:「跳樓算了!」但業者強調是取得法院拆除令才進行,願意與屋主再協商。專家建議,若不幸買到中輟屋,最好向地主租地後再興建,避免糾紛。


台中荔枝園抗爭 
33年前偉祺建設推出位於台中市陝西東二街的荔枝園建案,為5樓公寓社區,共210戶,當初興建到3樓時建商人去樓空,荔枝園社區變成中輟屋,買下預售屋的民眾便籌資興建,取得使用執照後自行入住。 

土地轉賣逾3次
大約27年前,住戶發現原地主轉售土地。社區住戶代表李雯蒨說,當時已提出法律訴訟,但期間土地不斷轉賣,轉賣逾3次,「現在根本不知道已經是第幾個地主了。」
李雯蒨指出,今年4月4日有人強行破壞空屋大門,不但打掉磚牆,更破壞全部家具。高齡84歲的林姓奶奶回想起當時看到家中滿目瘡痍,直說:「很想從樓上跳下去死了算了。」
負責處理該案的易沅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朱美蓮指出,法院一審判拆屋還地,公司也取得法院拆除令,非蓄意強行破壞,願意與現有住戶協商,向建商購屋的原住戶可獲得房價全額補償,購買權利屋的住戶則依狀況補貼,承租戶則有補助3個月租金並替住戶找好租屋處。


宜先向地主租地
中信房屋資深法務專員白宗益分析,中輟屋土地所有權仍在地主手上,若想自行興建,最好先向地主租地,即便日後原地主轉售土地,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下,新任地主仍須履行土地租約,可避免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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