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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/台中報導〕花了1500萬元買法拍土地,買到不能蓋房子的「法定空地」!

不但蓋不得 也賣不出去

98年12月間,台中市王姓男子從台中地院的法院拍賣中,標下台中市北區的80坪土地,總價1500萬元,過戶後才發現是法定空地,不能興建住宅,也賣不出去。

王某不滿法院及提供法拍的台中銀行,在已得知土地實際狀況,卻未在拍賣時註記,致使他判斷錯誤下標,他先向台中地院陳情,但法院認為,拍賣程序已結束而拒絕撤銷,他只好向台中地院提起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之訴,希望撤銷他和原地主及提供法拍的台中銀行之買賣關係,台中高分院審理後,昨天判決王某勝訴。

法院審理發現,這塊80坪的法定空地附屬於旁邊的8間透天店面,這些房屋64年間興建完工,依法保留法定空地,但95年3月間,台中市政府行政疏失,讓地主得以辦理土地分割登記,將此筆土地加以分割,並得以在95年4月間向台中銀行貸款,設定1600萬元抵押,又設定250萬元債權給一位黃姓女子,最後因無法還款而被法拍。

隱瞞實情 判銀行敗訴

法官認為,銀行及債權人在法拍前就已得知土地情況,依法不得單獨分割買賣,因此判處買賣關係不存在。台中銀行及黃姓債權人不服提起上訴,台中高分院審理之後,也認同一審判決結果,昨天也駁回其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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