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賠2倍訂金給預訂戶 縣府:無法規範

〔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/桃園報導〕在航空城及捷運計畫推波助瀾下,桃園縣境房地產水漲船高,很多建案甚至建照尚未取得,就搶先賣紅單(臨時買賣契約),還可隨時收回,抬高房價,購屋者怎麼算都輸,縣議員萬美玲及羅文欽昨要求縣長吳志揚打房,修法制止紅單劣文化。

萬美玲說,桃園市龍壽街龍山國小附近有一建商要試市場水溫,以每坪十五萬元價格讓代銷公司銷售紅單,結果市場反應熱烈,房價調到每坪十七萬元、十八萬元,還是銷售一空。

她指出,建商後悔,要代銷公司收回全部紅單,預計六月中再推案,起價為廿三萬到廿五萬元間,而龍壽街附近新屋行情都在廿多萬元。

目前建商正與預定戶協商,只願賠訂金二倍,預約訂金大都在十萬元上下,二倍賠金約廿萬元,但有的預訂戶連原住的房屋都找到買主,如今碰到這樣事情,上下不得。

羅文欽也表示,銷售不理想,就照程序走,一旦房產熱銷,紅單效應就產生,建商和銷售公司雙贏,玩弄購屋者,他認為屬詐騙手法的一種,縣府不該束手無策。

工務局長朱惕之表示,預售屋有完整的法令規範,若業者違反規定可罰四萬到廿萬元,但預約單只是買賣權利,目前法令無法規範,他們會向中央建議修法。

吳志揚則指示法制處、消保官了解紅單,若有違法,移送法辦。

據陳姓資深法官指出,紅單是民法上的契約,理論上消費者可要求建商履行契約,但還是要看契約內容而定。以龍安國小附近這起建案來看,預約單內容提到,建商若不同意買賣總價款時,預約單失效,購屋者還是要遵守該條內容規定,此外,有的預約單還有購買順位問題,購屋者都要特別小心。


資料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紅單-不認帳-建案試賣搶光-建商反悔-00441420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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