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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腦中風
腦中風可分為腦血管阻塞(梗塞性腦中風)和腦血管破裂(出血性腦中風)兩種,其中較常見的是梗塞性腦中風,約佔腦中風的70-75%。

 

我要分享媽媽中風的處理過程

 

113/03/10-113/03/24

3/10媽媽外出頭暈坐在路邊,路人幫她叫救護車送醫院,她的狀況是腦血管阻塞,到院時已插管,緊急開刀急救,之後入住神經科加護病房,這期間因為在加護病房,一天只有兩次探視時間,要準備一些衛生用品及成人紙尿布備用,無需家人照料。因為是腦中風開刀,所以醫生有幫我們申請重大傷病,重大傷病有全額補助,對我們負擔會比較小一點。

 

3/12媽媽醒了,頭可以向右轉,右手及雙腳有力,左手不太能動,這之後一直慢慢進步中。

 

這期間醫生有說明任何情況發生的可能,詢問如果呼吸可能發生問題的話,是否願意氣切或急救,我們表達就不氣切、不急救了,醫院請我們簽署一份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暨維生醫療同意書」(放棄急救同意書)。

 

依據目前規定,急性腦血管疾病(即急性腦中風)在急性發作一個月內,由主治醫師逕行認定後(不必向中央健保署申請重大傷病證明),即能有重大傷病身分之權益,與腦中風相關之治療,可免部分負擔。 需注意的是,腦中風重大傷病的期限,無論臨床症狀或腦中風病灶的嚴重程度,皆只限腦中風發作的一個月內。這些是醫生認定後幫你直接線上通報健保局申請

 

 

113/03/25-113/04/10

媽媽病況維持穩定,轉入呼吸科加護病房,期間有試著撤管讓她自行呼吸,練習了幾次,最後確認應該可以撤管自行呼吸,4/11可以轉一般呼吸科病房了,但她4/10這天撤管血氧急速下降中,醫生詢問是否再插管,我們表達不願意,因為我們已經簽署了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暨維生醫療同意書」(放棄急救同意書),所以不再插管了,換面罩式呼吸器和藥物治療,很神奇的~她平穩下來了。

 

 

113/04/11-113/04/17

就這樣媽媽4/11順利轉呼吸科一般病房了,4/15她狀況更穩定了,又換成平面式的呼吸器了,不過可以確定她是有傷到腦部了,手腳是可以動的,也有意識了,因為轉呼吸科一般病房就需要請看護24小時照顧了,看護費用一天2800元,三天結算一次,再等之後狀況再看如何處理了。4/17可以拿掉氧氣管,可以復健了。未完待續~

 

PS.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我們4/10選擇繼續插管也是要轉到呼吸科一般病房了,還要繼續使用插管式的維生器具,這些維生器具要租金的,租金是36000元/ 月,等於每個月需要看護費和維生器具租金  住院醫藥費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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